旁边一位身着红衣的艳丽女修闻言,嗤笑一声:“能有什么风声?我等区区散修,如浮萍般漂泊无依,哪里够得着那些大人物的圈子。”
年轻男修脸上闪过一丝尴尬,挠了挠头:“我就是随口问问,万一能探到点消息,卖给紫霄仙宫,也能赚一大笔灵石不是?”
“我看呐,那魔尊早就死透了!”另一桌的络腮胡大汉猛地放下酒碗,震得桌面嗡嗡作响,“那大魔头人人得而诛之,当初正魔一战,他被抽筋剥皮剔骨,丹田都碎了,修为尽废,就算侥幸逃脱,又能活多久?魔界那等凶险之地,他一介废人,怕是早被魔物吃得渣都不剩了!”
红衣女修闻言,似是有些感叹:“话虽如此,倒也可惜了。若不是被紫霄仙宫的圣女拔走了护心鳞,又遭上百门派围攻,他也不至于落得这般下场。”
“你可惜他做什么?”络腮胡大汉瞪了她一眼,语气不善,“这种杀人如麻的魔头,死了才好,省得危害人间!”
女修抿嘴一笑,眼底闪过几分玩味:“我可惜的是那张好皮囊啊。听说魔尊于渊姿容无双,俊美得惊天动地,就连正道公认的第一美人明心剑尊,在他面前也要略逊一筹呢。”
“哼,若当时明心剑尊在场,早一剑斩了那魔头,哪会让他有机会用秘术逃脱!”大汉愤愤不平地灌了一口酒。
冯秋兰默默收回目光,专心吃着碗里的粥。
这些年,她几乎快要忘了,自己穿进的是一本书。
一本关于仙宫圣女救赎残暴魔尊的修仙文。
若没记错原文剧情,此时的魔尊于渊,已经成功重塑肉身,不日便会返回魔界。他一边整合旧部,扩张势力,一边疯狂寻找失踪的圣女,整个人都处于失去心爱之人的疯魔状态。
因久寻圣女不得,后续剧情中,于渊会彻底陷入癫狂,血洗各大正道门派,引发整个修仙界的震荡。
就在他准备毁天灭地,拉着所有人同归于尽之际,圣女会恰时出现,回到他身边以身饲魔,用爱情治愈他、救赎他,最终让他神智清醒,避免了一场灭世灾难。
虽说冯秋兰穿的是篇救赎文,但它套用的世界背景,却是另一本仙侠师徒虐恋文。那本师徒文的男主角,是正道武力第一人、紫霄仙宫的明心剑尊,女主角则是他疼宠有加的小徒弟。
而魔尊于渊,在那本师徒文里,只是个身世凄惨、心狠手辣、阴暗偏执的男二号。
他年纪轻轻便成为魔界一方霸主,却在渡化神雷劫时被心魔所困,心魔入侵后,他对世人的仇恨无限放大,一心想要毁灭世界,拉着所有人共沉沦。
最终,他被明心剑尊师徒双剑合璧斩杀,可他执念太深、戾气太重,死后魂魄不灭,化为厉鬼为祸人间。无奈之下,正道修士只能将他的灵魂与残存肉身一同镇压在荒芜的地下世界,让他日夜承受阵法对灵魂的磨灭之苦。
或许是这个男二号的人设太过凄惨悲情,打动了许多读者,某个来自现代的灵魂穿越而来,成了紫霄仙宫的圣女周玲漪。
周玲漪绑定了攻略系统,借着穿书者的记忆,一步步接近于渊,用爱情救赎并驯服了这个大魔头,让他没有造下滔天杀孽,也避开了原本那般悲惨的下场。
冯秋兰忍不住想,这般关于圣女救赎魔尊的爱情故事,确实算得上美好。
如果,她不是书中那个注定会被波及的小配角的话。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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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丑男人
冯秋兰是胎穿。
在古代山村的泥墙土屋里生活了五年,前世的记忆像被蒙上了一层薄雾,那些钢筋水泥、电子产品的画面渐渐模糊,只剩些零碎的片段,偶尔在梦中一闪而过。
直到拜入烟霞派,开始修炼吐纳后,她的记忆力骤然增强,那些被遗忘的碎片竟慢慢清晰起来。再加上平日里听同门弟子闲聊修仙界的奇闻逸事,“于渊”“周玲漪”“紫霄仙宫”“明心剑尊”这些关键词一个个对上号,她才猛然惊觉——自己竟然穿进了前世看过的一本救赎小说里。
那天夜里,她借着月光,用只有自己能看懂的加密符号,在纸上奋笔疾书,把能想到的剧情从头到尾记了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