队伍中一名穿着粉色衣裙的年轻女修,顿时燃起了八卦之魂,连忙问道:“既然朱道友见闻广博,那可知魔尊与紫霄仙宫圣女的爱 恨情仇?我曾听人说,他俩当年可是修仙界最惹眼的一对。”
“这我倒只知个大概。”矮胖修士摸了摸肚子,缓缓说道,“听说圣女早年痴迷明心剑尊,甚至扬言非他不嫁,可明心剑尊修的是无情道,心无旁骛,根本不会对任何人动情。后来圣女性格大变,下山历练之后,便时常与魔尊一同出现,举止亲昵,惹得正道哗然。”
“再后来,便是修仙界人人皆知的正魔大战。圣女曾亲自奔赴魔界,劝诫魔尊罢手,却被魔尊拒绝,圣女心灰意冷逃回仙宫,不久后便意外身受重伤。魔尊为了寻她,单枪匹马闯入仙宫,却被圣女亲手拔走护心鳞,又落入各大正道大能布下的诛魔大阵,肉身被毁去大半,最后靠着秘术才侥幸逃脱,此后便再无音讯。”
粉衣女修听得满心惋惜,轻叹道:“真是可惜,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,却因正魔立场对立,落得这般结局。”
“话也不能这么说。”矮胖修士摇了摇头,“圣女此举虽看似绝情,却也是为了天下苍生。若她不配合设阵,魔尊大军继续肆虐,不知会有多少凡人修士死于非命。也正因魔尊失踪,魔界大军才军心大乱,不战而退,正魔大战才得以平息。”
众人听得津津有味,纷纷点头感慨,七嘴八舌地凑起了热闹。
“听说魔尊长得异常俊美,若他当初不修魔,选择走正道,那该多好,我必定奉他为心目中的第二如意郎君!”
“哦?那第一是谁?”
“第一当然是仙资玉质,清冷出尘的明心剑尊!他天生剑骨,天赋卓绝,一剑便能横扫八荒,让多少女子魂牵梦绕。”
“明心剑尊有什么好,高岭之花,一生修无情道,半分儿女情长都不懂。还不如魔尊于渊呢,起码人家为了心爱的女人,敢单枪匹马闯紫霄仙宫。”
“明心剑尊修无情道,是为了斩断杂念,守护苍生。他手中那把仁义剑,不知救过多少凡人百姓,斩杀过多少作恶妖魔,这份博爱与担当,绝非魔尊可比!”
“博爱世人又如何?他爱天下人,却不会对一人倾心,这般人物,根本不适合当道侣。”
“你……你这是强词夺理!”
两名年轻女修各执一词,争执愈发激烈。
这时,她们瞥见同在烟霞派当过杂役弟子的冯秋兰默不作声地走在前面,彼此也曾打过交道,便不约而同停了争执,开口唤道。
“冯道友,你来说句公道话,明心剑尊和魔尊于渊,你更倾向于选谁?”
“这个嘛……”
冯秋兰故作沉思,忽而歪嘴邪魅一笑:“小孩子才做选择,而我,全都要。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单日剑尊,双日魔尊,轮着替换,岂不美哉?”
话音刚落,一股刺骨的寒意无端从后脑勺窜来,凉得她头皮发麻,仿佛有冰冷的气息贴着脖颈游走。
冯秋兰打了个寒颤,缩了缩脖子,暗自嘀咕:嘶,这鬼啸岭的风也太邪门了,不光阴冷,还会拐弯专门往人衣领里钻。
“冯道友,你这……”问话的两名女修惊呆了,万万没想到平日里瞧着软和可爱的人,竟会说出这般大胆直白的虎狼之词。
冯秋兰见她俩目瞪口呆的模样,不禁莞尔:“嗨,跟你们开玩笑的,人家在天,我在地,中间隔着千山万水呢。倒不如回凡俗界后,养百八十个美男子,轮流伺候我,岂不更加美哉?”
两名女修闻言,先是脸色一红,接着目露春光,眼底显出几分跃跃欲试。
“养百八十个……会不会太多了些?”
“多才有得选,就是……会不会太累了?”
冯秋兰眼含促狭,故意拖长语调反问:“累?怎么会累?我说的可是正经伺候,不过是端茶递水、揉肩捶腿罢了,你俩该不会想歪了什么吧?”
两名女修顿时羞得满面通红,又气又窘,跺着脚嗔道:“冯道友你好过分!”
第11章 遇险
人群中响起此起彼伏的哄笑,转瞬又被汹涌的风声淹没,随着狂风席卷而去。
在这冽厉而枯寂的鬼啸岭,也只有过路旅人的欢声笑语,才会给此处群山添加几分勃勃生机。
队伍依旧在峻峭的山路上,缓慢有序地前行。
夜蝠是栖息在鬼啸岭的唯一生物,它们通体漆黑,形似蝙蝠,属于一阶飞行妖兽。
白天,夜蝠藏匿在山体内部的巢穴,处于沉睡状态。到了夜晚,夜蝠会倾巢出动,依靠声音定位,飞散在四周吸食狂风,若是听到一丁点异响,就会聚拢而来,奋起攻击。
虽然夜蝠单纯依靠爪牙攻击,但它们的数量非常多,杀不尽赶不绝,低阶修士一旦对上,就是灵气耗光被抓咬死亡的下场。
夕阳渐渐沉向山巅,暮色开始蔓延,先前被李镖头派去探查前路的镖师匆匆折返,禀报说前方有一处小山洞,可容大家落脚歇息。